各醫(yī)療衛(wèi)生單位:
為總結評估各單位2020年度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深化作風建設情況,現(xiàn)就做好2020年度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深化作風建設考核自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 考核自查依據(jù)
1.《關于印發(fā)<2020年度醫(yī)療衛(wèi)生單位崗位目標責任制考核辦法>的通知》;
2.《關于印發(fā)<2020年度全區(qū)衛(wèi)生健康系統(tǒng)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深化作風建設考核辦法>的通知》(虞衛(wèi)黨建函〔2020〕8號);
3.關于印發(fā)《紹興市上虞區(qū)清廉醫(yī)院(衛(wèi)生院)建設
考核辦法(試行)》的通知(虞衛(wèi)黨〔2019〕18號);關于印發(fā)《上虞區(qū)醫(yī)院廉政查房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虞衛(wèi)黨〔2019〕26號);關于印發(fā)《上虞區(qū)醫(yī)院醫(yī)藥代表登記備案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虞衛(wèi)黨〔2019〕27號);關于印發(fā)《上虞區(qū)醫(yī)療療效評價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虞衛(wèi)黨〔2019〕28號)等。
二、考核自查方式
采取單位自查、上報資料、黨建辦(人事科)考評的方式進行,考核結果報局黨委審定,不再組織實地考評。
三、 考核自查時間
12月27日前各單位完成考核自查工作。
四、 考核自查要求
各單位要認真總結全年工作,對照考核內容和考核細則,全面、實事求是地進行自查自評,于12月27日前將自評表和2020年工作臺賬交局黨建辦(人事科)吳梅冠處,并于2021年1月11-15日間將工作臺賬領回。
附件: 2020年度醫(yī)療衛(wèi)生單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深化作風建設考核自評表。
中共紹興市上虞區(qū)衛(wèi)生健康局委員會
2020年12月17日
附件
2020年度醫(yī)療衛(wèi)生單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深化作風建設考核自評表
單位名稱:紹興市上虞中醫(yī)醫(yī)院 自查自評得分: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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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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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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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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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自評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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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加)分情況說明
(寫不下可另附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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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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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全面從
嚴治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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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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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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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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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作風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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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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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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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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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進清
廉衛(wèi)健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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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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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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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三級醫(yī)院建立財務負責人派駐監(jiān)管制度,無總會計師。(100分中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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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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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風廉政和行風效能建設責任書簽訂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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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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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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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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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風廉政建設
方面創(chuàng)新創(chuàng)優(yō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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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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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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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多渠道收集患者意見建議,優(yōu)化服務流程,提高病人滿意度;在節(jié)假日及重點時段堅持發(fā)送廉政提醒短信,靈活運用微信群推送廉政宣教知識、黨紀條例知識,通報黨風廉政工作突出的科室或個人,通過常態(tài)化宣教,奮力打造“學習身邊榜樣 廉潔融入日常”的黨風廉政氛圍等。2、配合做好執(zhí)紀審查、巡視巡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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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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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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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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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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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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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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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黨組織蓋章: 主要負責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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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創(chuàng)新創(chuàng)優(yōu)欄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